黄克缵自小聪明机智,胆识过人。万历八年进士,曾两度出任兵部尚书。初任寿州知州,后入为刑部员外郎。累官山东左布政使,就迁右副都御史,巡抚其地。请停矿税,论劾税使陈增、马堂,惠政甚著。屡以平盗功,加至兵部尚书。四十年以故官参赞南京机务,为御史李若星、魏云中所劾,还家候命。居三年,始履任。四十四年冬宫中隆德殿遭火灾,克缵抓住时机,上疏力陈弊政。四十七年理京营戎政,后改刑部尚书。四十八年受神宗顾命,褒为“安邦固本大臣”。天启元年冬加太子太保,越年再次出任兵部尚书。天启四年十二月为工部尚书。时与东林党人不和,被魏忠贤看成同党,但后来与魏也不和,辞职回家。崇祯七年(1634)于家中去世,谥襄惠。著有《数马集》、《疏治黄河全书》等。
黄培松(1854--1925年),字菊三,福建南安人。少时屡考秀才不中,乃弃文就武,拜晋江大罗溪武举人黄纪堂为师。清光绪二年(1876年),中第二名武举人。清光绪六年会试,中第一名武进士,及殿试,钦点状元及第,授御前一等侍卫。出任广东参将,升琼州镇(今海南省)总兵,协理提督事务,并赏给“卓卓普巴图鲁”称号。清宣统三年(1911年)四月二十七日,革命党人在广州起义失败,被俘的革命党人受审时,培松以协理提督身份参加会审,并受命为监斩官。袁世凯任大总统后,黄培松任福建护军使。民国4年(1915年),各地讨袁事起,黄培松驻厦门,与厦门商会总理黄世金勾结,破坏革命,人称“二黄”。翌年6月,北洋军阀段祺瑞执政,任黄培松为福建清乡会办,授培威将军称号。民国11年,培松解职在家。后病逝福州。